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机构办证点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的设立和管理,司法厅起草了《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件发送至:jlgongzheng@sina.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的指导意见》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邮编13005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的指导意见》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
附件: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司法厅
2025年10月30日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初审:韩伟
复审:马天光
终审: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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