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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日期:2015-08-03 1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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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于201525日在长春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报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局)主任(局长),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省(中)直各各部门法规处处长;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人员。 

会议议程有三项:一是大会经验交流,四平市、白城市2个市(州)政府法制办;梅河口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镇赉县、安图县6个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个省直单位,共计10个单位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交流。二是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川同志作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报告。 

二、会议主要精神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法制机构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五是法制宣传、法制研究和法律服务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工作总的要求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吉林新一轮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1、深化工作部署和落实,提请省政府出台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目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已经完成起草工作,正待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这个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也为加快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抓手。实施意见出台后,各地、各部门要迅速作出部署,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并把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作为讲评各地、各部门的重要依据。 

2、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是完善立法制度;二是完善立法程序;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四是做好设区市立法准备工作; 

3、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三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4、加大力度,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 

5、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是严格组织行政执法检查;二是依法开展个案监督工作;三是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6、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一是要做好《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的贯彻执行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三是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四是要加强对全省仲裁工作指导。 

7、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法律服务和研究工作。一要抓好法制宣传工作;二要加快推进吉林省法制系统办公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三要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四要积极开展法制研究工作。 

(三)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要认真搞好统筹谋划;二是要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三是要积极争取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三、贯彻意见 

  根据会议精神和领导要求,结合我厅法制工作实际,拟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做好法制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有14处提到“法治”二字,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明确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改革任务有30余项。由此可见,在改革大潮下,法治是贯穿于各个领域的基本遵循,新形势下必须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尤其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们必须摒弃法制机构是可有可无的弱势部门、工作干多干少都一样、领导让干什么再干什么的观念,肩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各项法制工作 

根据厅党委2014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在落实法规处年初计划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正式发布后,我厅制定落实指标体系建设的方案,明晰职责和工作时限,组织宣传贯彻和学习培训活动,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2根据《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发挥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作用,力争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做好法制办对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检查的迎检准备工作。 

3、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完善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4、根据省法制办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和公示工作。 

5、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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