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关于正式设立省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聘任省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日期:2026-08-10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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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按照《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6年重点行动方案》(吉政办发〔2026〕1号)工作部署,我厅于2026年7月24日至7月30日,面向社会对拟设立省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拟聘任省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异议反馈。经研究决定:正式设立20家省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附件1,聘任47担任省级行政执法监督员(附件2;任期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

步,各企业联系点、行政执法监督员切实扛起社会监督职责,打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渠道,常态化收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诉求建议,紧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助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助力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附件:1.省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名单

2.省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吉林省司法厅

                         2026810日

 

   来源:行政执法监督处

   初审:董庆行

   复审:庞凯

   终审:李云峰

1:省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名单.xls
2:省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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