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及职称申报人员:
为认真做好2026年全省律师公证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省司法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定于5月7日至5月10日,对全省律师公证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采取分批次的方式进行(附件1)。
时间:8:30—16:00;
地点:庆丰宾馆(长春市宽城区宏波路3号,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街与庆丰路交汇)。
二、报送有关评审材料(视申报职称提交所需材料)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A3纸打印,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表(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报告(A4纸打印,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4.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职称证书(或评审表)、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7.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
8.学历、学位证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备案登记表,国外学历教育部认证);
9.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含2025年度考核结果);
10.社保、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个人参保证明请提供:社保局官网下载的右上角带打印编号且可验证的吉林省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进入吉事办,选择社保服务,选择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均须一致;
11.论文著作(须原件并附新闻总署网站期刊查询页和知网、龙源、万方、维普等核心期刊网站查询页打印材料);
12.项目研究、工作报告;
13.荣誉奖励材料(牌匾类实物可拍照,左上角加盖本单位公章);
14.其他业绩成果、服务基层等纸质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需要复印件和PDF扫描件(限光盘,文件夹名称标注为申报的职称+姓名,内部文件按上述材料顺序标号、标注文件名,如:1.一览表),复印件每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请认真核对退回材料,避免遗失。要将复印件按顺序装入一个档案袋,有封面和目录(按照附件3模板填写、打印后粘贴于封皮)。
三、注意事项
1.后续公示、答辩等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吉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sft.jl.gov.cn)。
2.评审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请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材料报送时间,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务必一次性带齐全部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3.上报评审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审核地点停车不便,为避免交通拥堵,建议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咨询电话:0431-81339381
吉林省司法厅
2026年4月24日
来源:政治部干部处
初审:马禄翔
复审:郝焕斌
终审:李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