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关于“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5-11-21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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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基层推荐、综合评审,并报厅党组同意,拟推荐“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5个、表现突出个人10名,现予以公示。

一、表现突出集体(5个)

长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吉林省吉林市江城公证处

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吉林省通化市山城公证处

二、表现突出个人(10名)

韩伟(吉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李婷(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

于婧媛(吉林省长春市国立公证处)

林钟吉(吉林省吉林市沿江公证处)

王志杰(延边州司法局)

孙旭阳(吉林省白城市鹤城公证处)

邵则东(吉林省辽源市国信公证处)

薛泓璋(松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陈乃铭(白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王利(吉林省梅河口市公证处)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31-82750363

电子邮箱:jlgongzheng@sina.com.cn

通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

邮政编码:130051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初审:韩伟

复审:马天光

终审: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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