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基层推荐、综合评审,并报厅党组同意,拟推荐“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5个、表现突出个人10名,现予以公示。
一、表现突出集体(5个)
长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吉林省吉林市江城公证处
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吉林省通化市山城公证处
二、表现突出个人(10名)
韩伟(吉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李婷(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
于婧媛(吉林省长春市国立公证处)
林钟吉(吉林省吉林市沿江公证处)
王志杰(延边州司法局)
孙旭阳(吉林省白城市鹤城公证处)
邵则东(吉林省辽源市国信公证处)
薛泓璋(松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陈乃铭(白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王利(吉林省梅河口市公证处)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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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初审:韩伟
复审:马天光
终审: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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