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司规〔2021〕4号)文件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经司法鉴定机构自评、市(州)司法局初评、省司法厅综合评估,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评估等级为A的15家,等级为B的38家,等级为C的11家,不予评定的3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公示时间:9月3日-9月11日
监督电话:0431-82750350 0431-82750415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2024年度吉林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
吉林省司法厅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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