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关于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个人和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5-08-22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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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逐级推荐和审核,我省拟推荐5名人民监督员1名人民监督员工作者、1个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参评“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个人和集体”。

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825日至8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吉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5名):

1.省级人民监督员 苗晓磊  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九级科员

2.长春市人民监督员 于昊田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3.吉林市人民监督员 任  辉  北华大学师范教育工作办公室主任

4.四平市人民监督员 孙晓静  双辽市辽西街西环社区书记、主任

5.白城市人民监督员  曹建刚  白城市信访局三级调研员

二、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1名):

于英  吉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一级主任科员

三、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1个):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接收反映意见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联 系 人:吴铎

联系电话:0431-82750377

传    真:0431-81330345

电子邮箱:jiceng82750358@126.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

邮政编码:130051

来源: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初审:于英

复审:贾艳来

终审:李云峰

 

                              吉林省司法厅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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