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授权我厅组建律师、公证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
答辩地点:庆丰宾馆五楼会议室(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街与庆丰路交汇,电话:83003888)
二、答辩对象
答辩人员范围为经过材料审核、评前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同意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及个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名申报人员,并做好通知记录备查。
(二)答辩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专家将围绕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实绩贡献等进行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请参加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8:30前报到准备答辩,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答辩分组情况及答辩顺序现场公布。
(四)参加答辩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执业证原件。
(五)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诚信承诺书》,并在答辩前交给工作人员。
附件: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吉林省司法厅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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