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通 告

日期:2013-05-10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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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为推进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用房建设,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确保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特别是符合保护国家秘密的需要,特面向全社会征集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吉林省司法行政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与内容。

    为各级司法行政单位就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中有关智能楼宇、综合布线、安防监控、指挥中心和信息中心建设等提供符合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要求、符合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要求的建设咨询和解决方案。

    二、资质要求。

    拟申报参与的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2、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贰级或以上资信等级证书;

    3、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资信等级证书;

    5、吉林省内注册的公司,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

    6、近3年内承建过政府部门50万以上系统集成或智能楼宇项目的成功案例3个以上。

    7、近5年内企业没有不良违法行为,没有漏国家税款。(提供完税证明)

    三、确定程序。

    由我厅组织厅办公室、计财处和纪委共同组成评选小组,通过审核相关资质,投票评选出3-5家,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确定并签订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服务承诺书。

    四、报名程序。

    请各公司将公司情况说明、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公司法人授权书等文件装订成册,请将3套汇编材料于2013年5月17日下班前送吉林省司法厅办公室。

    接收人:冯瑶。联系电话:82750421。

    特此通告。

 

 

吉林省司法厅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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