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通化市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业务能力、深入学习4月9日两院两部下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4个有关规定,4月13日,通化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邀请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为全市律师授课。市直、东昌区、二道江区、通化县的全体社会律师,辉南县、柳河县、集安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律师,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律师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共计108人参加培训。
受市司法局局长委托,副局长参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更加充分地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坚持原则,切实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三是要加强自律,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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