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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基层处党支部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七个如何看待”研讨活动

日期:2015-07-29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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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厅直属机关党委的部署,厅基层处党支部于2015729日,召开支部党员专题学习研讨会,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七个如何看待”进行研讨。

  基层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研讨会,学习研讨会由支部书记丁淑清同志主持。丁淑清同志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学习动员讲话精神和厅直属机关党委相关通知精神,并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视察期间所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吉林省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思想极为深刻,内涵极为丰富,为我省发展赋予了新使命、描绘了新蓝图,确立了新坐标、指明了新方向,是吉林省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支部全体党员在学习中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同时正确认识厅党委开展“七个如何看待”研讨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七个如何看待”主题内容,继续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思想为指导,通过参加学习讨论,相互交流,进一步促进自身的政治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端正行为、廉洁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充分明确自身岗位职责、明晰工作任务,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团结协作,更好地适应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职能,推动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奋发有为争做模范共产党员。

  与会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七个如何看待”积极讨论,畅所欲言,真心交流,形成共识。讨论中全体同志一致认为,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处理好“七个如何看待”问题,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职业操守

   由于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化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转型带来的各种新旧的不和谐因素:由人为因素而加剧的自然灾害、城乡区隔、区域差距、贫富分化、失业、刑事犯罪、生产事故、劳资纠纷、族群冲突、新型传染病、人口结构变化、高新技术冲击、道德滑落、规范虚化、信任缺失、心理疾病、邪教、恐怖主义、金融危机等等频频展现在人们面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要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李克强总理提出:“现在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拦路虎”,躲不开、绕不过、拖不得,不改没有出路,慢了会贻误时机,付出的代价将更大”。对于这些社会矛盾,我们应当转换观念,客观面对。既不能视而不见、故意回避,也没必要惊慌失措,自乱阵脚,而是应当将之视为“常态”的问题,并予以积极主动地应对化解。作为政法机关公务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的判断力、辨别力。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理念作为政治信仰和精神支柱,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始终坚持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积极投身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当中。以法治思维指导思想和行动,在实践中面对各种矛盾破解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探索出符合国情省情的司法行政发展之路。

  二、坚持爱岗敬业敢于担当

  我们司法行政队伍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一支经受国家和人民长期考验,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合格队伍,作为这支队伍中的成员,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教导,矢志不渝为党的司法行政事业努力奋斗。二〇一三年六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要认真对照这些标准,坚定政治立场,准确把握世界大势,正确认识基本国情,潜心研究政策法规,正确回答形势任务和司法实践提出的新课题,积极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推动社会法治建设进程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经受考验、砥砺品质,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提高能力,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成长进步。要努力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养成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习惯,凡事注重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入手,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当前,司法行政工作既面临大好发展机遇,又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和考验,我们要敢于面对热点难点问题,敢打破传统思维定势,敢于创新,敢于突破自己,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用突出的成绩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组织的认可。

  三、坚持在党的基本原则指导下处理好各种关系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上级与下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避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做到“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这个武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以此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促进党内生活的严格规范,促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各级党员干部只有经常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性的相互沟通交流、相互虚心帮助,才能不断地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只有互相尊重理解、互相信任支持、互相帮助关心,在工作中做到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这样才能做到“以己之长补己之短”。坚决反对在工作和党内政治生活中搞假大空,党内政治生活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吹拍拉扯,坚决反对任何党员搞帮派团伙。努力营造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氛围。

  四、坚持洁身自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章》,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党章》规定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和履行业务。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不以权谋私,始终心中有戒,谨慎用权,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从政。要始终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持之以恒在细微之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警惕,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要公私分明,坚决杜绝公权私用,严守工作纪律,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利益为重,坚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和“健康账”等,始终保持高昂的革命意志,不要在成绩和功劳面前沾沾自喜,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善始敬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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