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2012年全省基层重点工作

日期:2012-02-28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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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2012年全省基层重点工作如下:

    一、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活动

  1、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全省人民调解组织中特别是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实施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行动,即:村(居、社区)无因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群体性械斗事件,以及因调解组织调解不及时导致发生影响本地的重大事件等。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部门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特别是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的指导,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把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在更多的村(居、社区)中实现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目标。省厅将对全省村(居、社区)民间矛盾纠纷实现“零激化”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通报。

      2、全面推进“百姓说事点”工作,搭建更多百姓诉求平台。一是继续在城乡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如小卖店、农贸市场、活动站、棋牌室、秧歌点、健身点等建立更多的“百姓说事点”,年内力争在全省建立“百姓说事点”13000个;二是按照“三统一”(“百姓说事点”牌子、记事本、工作流程统一)、“两规范”(规范提示板、规范图书角)、“一选拔”(选拔“点儿上”信息员)标准,统一规范、科学运作“百姓说事点”工作;三是抓好“百姓说事点”信息员培训。省厅拟对全省市、县(区)两级基层科(处)长进行培训,市、县(区)基层科(处)负责对“百姓说事点”信息员进行培训,上半年培训完毕;四是注重培养树立“百姓说事点”优秀典型,每个司法所必须培植23个“百姓说事点”典型。

  3、加强与吉林电视台合作,办好《广角民生》栏目。通过《广角民生》栏目,展示人民调解员风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面,积极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省厅拟在《广角民生》栏目开播一周年之际,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并请“十佳人民调解员”分期在电视台现场谈调解工作体会。

  4、加强人民调解文化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祥和氛围。一是积极创作和收集具有鲜明特色的对联、条幅、诗歌、散文和调解技巧等多种题材的体现人民调解文化的作品;二是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人民调解“春风化雨润和谐”文化征文活动,并编写反映人民调解文化的书刊、简报;三是在乡(镇)、村(居)调解室张贴反映以“和文化”为主的条幅,把调解室建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合、具有鲜明人民调解特色的文化阵地;四是引导人民调解员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变为宣传、践行“和文化”的全过程,积极主动调处开展文化活动中的矛盾纠纷。

      5、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全面强化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室建设。一是重点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全省每个行政村除村干部兼职调解员外,还要设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重点加强调解室建设,按照“五有”标准,即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标识牌、有人民调解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有调解工作统计台帐,以此全面规范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室。

      6、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突出“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活动重点。一是着重研究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在哪里;二是深入研究通过哪些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措施能真正体现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每个地区要制定出具有创新性化解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矛盾纠纷的具体指导办法和主要工作方式方法。

      7、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重点与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交警、卫生、消协、劳动人事、信访、妇联等部门联系,努力在更多的专业、行业等部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或人民调解室;二是各地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或调解室,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在上年基数上增长5%

  二、围绕司法部提出的开展“五好司法所”建设活动,积极打造发挥基层司法所“五个作用”

      8、在全省司法所中全面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今年力争在全省打造130个左右“五好司法所”(“五好司法所”创建标准另发)。“五好司法所”重点在已经考核验收的“五化达标司法所”中培养产生,对于没有列入“五化达标司法所”行列的,省厅将在工作调研或工作检查中对各地区推荐好的司法所进行验收评定。

      9、在全省开展“十佳司法所长”评选活动。省厅将制定“十佳司法所长”评选标准,在各地推选“十佳司法所长”候选人的基础上,将采取在《吉林日报》和网上公示投票的方式,最终在全省产生十名“十佳司法所长”。

  10、进一步规范司法所职能。重点在整合司法所内部资源、发挥作用上下功夫,突出指导抓好人民调解在司法所9项职能中的核心支撑作用,摆布处理好司法所各项职能关系,避免顾此失彼“打乱仗”。

  11、努力打造发挥司法所“五个作用”,并作为检验考核司法所工作的标准。一是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二是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三是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守护神”;四是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左右手”;五是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筑基石”。司法所的“减压阀”作用,重点体现在司法所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职能中;司法所的“连心桥”作用,重点体现在司法所的“百姓说事点”等工作职能中;司法所的“守护神”作用,重点体现在司法所,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中;司法所的“左右手”作用,重点体现在为基层党委、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等工作职能中;司法所的“筑基石”作用重点体现在司法所的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效能中。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基层科(处)要深入基层,加强对司法所面对面的工作指导,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督导司法所发挥好五个方面作用。省厅将随时对各地司法所发挥五个方面作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挥好五个方面作用的司法所,其好经验、好做法将用简报形式向全省进行推介,特别突出的向省委政法委和司法部进行推荐。

  三、围绕服务民生,突出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2、认真抓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管理。重点是法律服务所的资金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13、突出服务民生重点。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内每人保证办理至少一件民生实事。

      四、加强基层工作宣传

      14、今年省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将正式创办《基层工作动态》,主要反映和交流各地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希望各地踊跃投稿,省厅基层工作指导处每季度将对各地投稿和省厅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以上基层工作重点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请各地基层工作指导科(处)认真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在各项工作的创新上要多想办法,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使基层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出新业绩。

 

 

                   0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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