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分管公证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职,推动公证工作发展,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那么如何践行目标呢?关键在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强化公证行业的规范与管理工作,向规范和管理要效益,全面推动公证工作创新发展。
一、公证行业规范与管理的概念及相互关系
公证行业规范是指公证行业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科学合理的标准;管理是指负责照管约束公证工作使之顺利进行与发展的活动。从上述概念不难看出,公证行业的规范与管理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规范是管理的基础和前提,规范是管理的必然要求,管理要求必须规范,管理依赖于规范;规范推动管理,管理促进规范,规范层次越高,管理水平就越高,反之亦然,规范应伴随着管理的全过程,管理全过程需要规范支撑。
二、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是公证行业规范的着力点
用科学合理的标准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是公证行业规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包括规范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执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情形和全部执业行为。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思考规范工作:
(一)规范执业理念。重在培树“四个理念”,即:依法执业理念、执业为民理念、质量为本理念、公信执业理念。
(二)规范执业过程。强调规范执业过程中的六个环节,即真实合法、程序正义、技能相应、执业纪律、信息平台应用、实际效果等。
(三)规范监管机制。强调六个规范监管到位,即规范执业全过程监管到位、执业准入监管到位、年度执业考核监管到位、诚信执业监管到位、不良行为档案及披露监管到位、奖惩监管到位。
三、综合施策、因地制宜是公证行业管理的着力点
综合施策,是强调对基础性、全局性、常规性的管理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全方位稳步推进规范与管理工作。
因地制宜,是强调对常规性的管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实施与之相适宜的规范与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具体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思考管理工作:
(一)准确把握执业定位。也即把握政治方向和执业导向。要引导公证行业准确理解和把握公证机构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执业属性定位;准确理解和把握公证行业的“三公性”涵义,即公益性、公信性、公正性;准确理解和把握公证制度在多元纠纷化解中的职能作用。
(二)完善公证管理体制。强调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公证协会行业管理、公证机构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公证管理体系和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两结合”管理要防止出现“两分权”“两层皮”“两闹心”的情况
(三)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强调从四个方面科学配置机构和人员,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有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的区域设立公证机构;二是合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通过考核任职补充偏远、欠发达区域资源不足问题;三是研究出台符合实际情况的吸纳人才政策,吸引已取得司法资格的人才进入公证员队伍;四是注意将专业性管理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公证管理队伍中来。
(四)体制改革不能等待。强调五个不能等待,一是顶层设计不能再等待;二是各地因地制宜不能等待;三是出台体制与管理机制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能等待;四是解决公证定性与体制不相匹配问题不能等待;五是解决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与相关体制不理顺的矛盾不能等待。
(五)质量监管不能放松。强调从六个方面抓质量,一是教育培养质量为本的理念;二是制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三是常态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四是建立质量纠错机制;五是建立质量与过错责任追究挂钩机制;六是因地制宜开展提升质量载体活动(我省的“六抓质量工程”载体活动)。
四、制度建设是规范与管理的根本保障
近年来,处于“转型期”的我省公证行业,不断出现一些负面问题,如:办证质量下滑,公信力下降,追逐利益最大化等等,最终导致复查争议和违法违纪投诉案件大幅度增加,对举步维艰的公证业来讲无疑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对此,我们冷静思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寻求破解问题的锦囊妙计。经过一系列的摸排和调研论证,最后得出结论是,没有制定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和管束公证行业,致使上述问题不断出现,以及出现了问题无章可循,无可依靠的制度来解决。于是我们痛下决心,从2013年至2014年利用两年的时间,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有的放矢的制定出台了七个规范性文件。即:①《关于在全省公证行业实行执业公证员宣誓制度的通知》、②《吉林省公证行业不良行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③《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诚信公证处评选活动实施方案》、④《吉林省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公证投诉案件办法(试行)》、⑤《全省公证行业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⑥《吉林省公证质量检查办法(试行)》、⑦《吉林省公证机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实践证明,上述七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有效地规范与管理全省公证行业发挥了制度性保障作用,取得了预期的阶段性效果。
五、抓好制度的落实是实现规范与管理的关键
规范与管理工作依赖于良好的制度保障,但再好的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规范与管理工作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此,我们在抓七个制度的贯彻落实上不打折扣,下大力气狠抓落实。
(一)举行“首批执业公证员宣誓仪式”。全省近370名公证员全部参加了宣誓仪式,通过参加宣誓仪式,使公证员们感受到了公证员职责的自豪、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光荣,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之中。
(二)面向社会公布首批“执业公证员不良行为档案”。今年9月14日我省首批8名“执业公证员不良行为档案”,在我厅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希望以此发挥公正规范与管理的最大功效。
(三)评出我省首批22家“诚信公证处”。目前,第二批诚信公证处评选工作正在进行,预计到2018年力争全省70家公证处,全部加入“诚信公证处”行列。
(四)常态化开展质量检查工作。从2013年至今,我们在每年9月份常态化的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质量普查、抽查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公证质量的提升。
(五)高压态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2013年以来,共查处9名违纪公证员,分别给予5名公证员警告处罚,1名公证员停止执业3个月处罚,3名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今年8月5日我省首次举行了“全省公证员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公布了12名违纪公证员案例,通报了近3年来重点投诉案件情况,“警示教育大会”在我省公证业内引起了强烈震动。通过上述工作,目前我省投诉案件居高不下的态势得到遏制,从2012年至2014年平均年投诉到省厅近20件,2014年两会期间8起进京上访达到高峰,到今年已不到2-3件,无进京上访案件发生。
(作者:吉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 刘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