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

吉林省司法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6-03-02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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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4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跟进部署推进重点任务。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省1万余名党政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同比增长5.2%。三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省制度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成立涉外法治协调小组。设立吉林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打造特色涉外法律服务品牌。抓住“关键少数”,开展“市、县委书记谈法治”活动,完成对9位县(市、区)委书记的访谈及宣传片制作,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在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推荐申报的通化市、公主岭市、临江市3个地区均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法治日报》《吉林日报》等媒体就相关工作做法进行专题报道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强涉企制度供给。完成《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审查工作,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等专项清理工作,着力为企业发展打造透明公平稳定的制度环境。二是做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纠治行政执法问题2000余个,入企入户行政检查数量同比降低27.2%,检查发现问题率提升51.4%,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3个案例入选司法部发布的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三是做优涉企法律服务。创新开展“法润民企 共‘营’未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等安商助企活动,建立法律服务团队55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件,法治体检企业2293家,出具体检报告1633份,开展法治宣讲2000余场次,覆盖企业管理人员8.2万余人,着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法律服务。

三、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吉林省行政调解规定》等9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推动立法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补立法专家16人,增设吉林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年组织开展立法论证10余次,征集咨询论证意见建议400余条。二是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全年审查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各类文件141件,对特定产业发展等重大法律事务提出审查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扎实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专项清理,修改省政府规章3部、废止省政府规章7部,修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省政府文件14件、宣布失效省政府文件29件。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立法全省851个乡镇街道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推进松花湖区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有效破解“多头管理、监管缺位”等执法难题。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组织开展行刑双向衔接优秀实践案例与工作制度评选活动,编制《全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优秀实践案例汇编》,发布10件优秀案例(第一批)。印发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衔接办法,推动两类监督同向发力。三是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四级体系建设。构建“省级统筹、市级主导、县级落实、乡镇延伸”四级全覆盖的组织体系。组织3000余名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能力。

五、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全面推开“在线复议”工作,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模式2025年新收复议申请1.18万件,同比增加38.1%,其中调解率25.2%,91.3%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实质化解争议能力不断提升,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二是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纠纷排查11.9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8万件。14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驻综治中心,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682个,同比增加117%,“多元化解”工作格局逐步建立。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全年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业务80万余件。完成“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构建“吉法春”基层普法微信群矩阵,塑造“一市一品”特色普法品牌100余个。全省新增培养“法律明白人”6257人,实现“法律明白人”村村全覆盖。现有村(居)法律顾问2400余名,提供法律服务4.9万余件。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在提高立法质效上还需持续用力,执法监督的理念、能力和精准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还需更好发挥等等。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吉林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奋力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研究制定“十五五”时期法治吉林建设具体推进路径,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二是坚持立法先行,加强行政立法统筹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发挥“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模式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立法质效。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紧扣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做优做强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来源:法治调研处 

    初审:赵蒙 

    复审:刘竹青 

    终审: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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