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坚持把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检验,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创新采用“12345”工作模式,以“四不放过”精神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高位部署、高效统筹,制定1套方案。收到反馈意见后,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在省委依法治省委会议上专题部署整改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成立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两上两下”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1套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方案,经省委依法治省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是分条整改、分类管理,建立2张清单。制定整改任务和完成情况2张工作清单,坚持共性问题同题共答,个性问题精准发力,分类动态销号管理,通过清单式靶向推进,突出效果导向,制定的整改措施中10项已立行立改,其余的按序时要求高质量推进,截至6月底整改率达95%,成效显著。
三是有序推进、有力攻坚,细分3个阶段。紧盯时间节点,将整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改和总结提升3个阶段,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个阶段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坚持“当前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倒排工期,分段推进,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总结验收并开展“回头看”,保证账实相符。
四是一体落实、一同整改,压实4方责任。明确领导、主体、属地、行业4方面责任,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同、条块结合、压茬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对发生在基层市县的具体问题,由省直相关部门和涉事地区同步推进,上级部门及时开展帮扶指导、督促检查,做到齐抓共管,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五是常抓不懈、常态长效,构建5项机制。将督察整改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央巡视整改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督导指导、联动协同、通报报告、追责问责5项工作机制。先后建立出台《吉林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规则》等25项制度机制,实现“解决一个问题、优化一类机制、规范一个领域”。做到有错必纠,失责必问,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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