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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记忆-----辽源市《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回顾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24-06-1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我市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印发《2024年辽源市“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开展一系列民法典宣传活动,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全市形成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良好氛围。
  一是“关键少数”示范带动,机关部门带头学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习。将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积极开展集体学习。各县(区)、各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采取支部会议,座谈讨论等形式抓好学习宣传。司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要将民法典纳入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从而形成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市委办公室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民法典》知识。西安区组织召开了基层行政人员培训,将《民法典》纳入干部培训当中。市交通局将《民法典》中“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相关条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发改委挑选工作相关的民法典条例制成考卷,号召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民法典答题活动。
  二是多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各部门结合本次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市司法局深入东辽县辽河源镇、东丰县黄河镇、西安区东山街道、高新区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制发企业培训需求函,全面摸排、准确把握企业法治需求,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走进大唐发电、鸿图锂电两家企业进行《民法典》“合同篇”方面宣讲。市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根据真实案例,编撰剧本《自甘冒险》,邀请法院法官干警和学校学生亲情演绎,并在官方抖音平台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上播放。市法学会联合市司法局、市社科联、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深入驻辽某部队开展“普法暖军心 共筑强国梦”普法宣传宣讲活动,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公安局开展反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人社局充分利用“抖音平台”“人社大讲堂”进行民法典学习和宣传。团市委将学习宣讲民法典纳入《2024年团市委“青春心向党 普法我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系列活动》计划,动员各级团组织开展主题宣讲和普法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
  三是发挥各类平台作用,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线下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宣传长廊等阵地,张贴宣传海报,在车站、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电子屏、电梯投影等处24小时循环播放民法典宣传内容。让民法典抬头看得见,低头找得到,方便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线上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在“法治辽源”微信公众号、“法治辽源”抖音号、《说法》电视节目等媒体平台转载民法典宣传月相关内容。积极构建“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户外有画、网络有言”的媒体普法新格局。
  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我市开展户外法治宣传80余次,法治讲座40余场次,悬挂横幅5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工作格局,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 吉林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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