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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太无人赡养 处境恶劣危及生命

援助律师及时介入 高效化解终有所养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16-10-21

  案件类型:民事 赡养 

  办理方式:提供民事辩护 

  指派单位: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援助中心律师 邹晓艳 

  案件概要及办案经过: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在即将下班时接到一个特别的电话,电话的另一头是净月区丁家沟的陈姓热心村民,他说本村有一租户是母子二人,老太太约90多岁,搬来后儿子从来不管老人,因为看不惯老太太儿子的行径,且她母亲现在生活艰难,便打电话咨询律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老太太有个好的归宿,法律援助中心能不能提供援助。由于净月区没有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由长春市法援中心受理,但考虑到老太太年纪大不方便出行,我们请示市法援中心由我中心受理。第二天,中心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看到老人家租住房屋的景象,非常令我们惊讶与不忍,零下二十多度的冬天屋内竟然没有取暖,老太太卧在冰冷的炕上,根本无人照顾,身体极度虚弱,甚至有生命危险。经过仔细询问老人和附近邻居,得知老人有七个子女,因当年对老人分配家产不满,认为其偏袒大儿子,所以其他六个子女不同意赡养老人,而老人大儿子有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导致老人长期无人赡养。 

  因为情况紧急,现场指派中心邹晓艳律师办理此案。我中心协调辖区派出所调取了老人子女信息,发现有一个儿子居住在二道区,我们立即联系了二道区法院的调解委员会,想先通过调解的方式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但由于子女间就此事积怨已深,调解未果。当务之急,援助律师立即到三十多公里外的劝农法庭立案,并向法官讲述了老人当前面临的状况,请求采取简易程序降低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为减免老人的诉讼费用,援助律师同时向法院递交了诉讼费减免申请书。 

  经过邹律师的不懈努力,法庭在短时间内为老人安排了调解程序。援助律师本着尊重老人意愿,充分听取子女们意见的原则,尽力营造和谐宽容的氛围,以促成子女们协商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经过对各方想法权衡利弊后,援助律师调解时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老人跟随其中一个子女生活,其他子女支付赡养费;二是老人去敬老院生活,子女支付敬老院的费用。对这两个方案做了对比分析,并对个别子女担忧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经过援助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推进,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方案,老人跟大女儿一起生活,其他子女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321日,老人拿到了调解书,生活总算有了着落,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多次向律师及法援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整个案件从指派到立案、结案,只用了10个工作日,能够挽回老人的亲情,解决生活困境使我们感到非常欣慰。 

  争议焦点:因为财产分配问题,子女不愿赡养老人。 

  所涉及相关法条、法律问题及法理分析:律师给老人及子女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主要从亲情、家庭及对后代教育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劝解。 

  社会效果及影响:本案一是办理快速,体现了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发挥援助职能,把弱势群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尤其是本案当事人当时的境遇已经危及到生命,能以援助之手化解群众之忧,甚至挽救生命,这就是法律援助工作的最高宗旨。二是近几年由于土地、房屋升值或是财产分配不均等问题导致的赡养问题呈上升趋势,但不管怎样,赡养老人是法律赋予女子的义务,也是中华的传统美德,能以调解方式了结此案,对保持亲情、化解矛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来源:长春法援 


责任编辑: 吉林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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