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司法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省直各部门: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吉发[2011]22号)关于2015年下半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的要求,现将做好我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吉林建设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按照国家和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全面总结验收“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
二、 检查内容
此次全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所涉及的检查内容主要侧重:
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2.“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及“菜单式”、“案例式”普法等情况;
3.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等普法重点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4.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5.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6.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7.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8.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9.普法的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行业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认真制定总结验收方案,细化总结验收标准,提前做好自查,因地制宜地开展总结验收和整改等工作。
(二)总结验收将结合实际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查漏补缺,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努力推动“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支持,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总结验收,开展独立的第三方评价等,加强对总结验收的监督,确保实效。
(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倾心组织,切实把此次检查验收作为宣传推介“六五”普法成果的有利契机,可以通过文字、图画、幻灯片、专题片、展示板、宣传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和方式反映普法成果;请于8月15日前向省依法治省办提交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总结的书面报告。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本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特色做法,客观总结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重点挖掘普法30年来的工作典型,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地、各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并配合好全国普法办的相关检查验收。全省各地、各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努力把此次总结验收作为全面宣传、系统总结、整体提升普法工作的良好契机做细做实。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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