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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法制公益广告、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14-02-26

  吉法治发【20141

各市(州)司法局、依法治市(州)办公室,省司法厅长白山司法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司法局,省直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吉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举办第一届全省法制公益广告、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创作高质量的法制公益广告、漫画、动画、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产品,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法治吉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作品征集时间

  本次作品征集期间自20143月起,到20145月中旬结束。

  四、作品形式及有关要求

  本次征集作品的形式为:法制公益广告、法制漫画、法制动画、法制微电影四类作品。

  参加活动的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凡未参加过全国同类型的作品征集活动、法制题材或具有法制内涵的法制公益广告、漫画、动画、微电影原创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参选作品的内容应当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准确介绍法律知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可重点围绕法制公益广告,法律条文释义,涉法案例、事件解析,法律机构告白,安全防范知识,民主法制与公平正义诠释,古今中外法律典故、法制故事等题材进行创作。

  (三)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可出现作者署名外,主体内容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

  (四)作品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报送。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参选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

  (五)漫画类作品可以是单幅作品或多幅作品,由作者翻拍或扫描后上报,格式为jpg,图片短边应大于300像素以上。

  (六)动画类作品鼓励提交时长在5分钟以内的作品。为适于视频播出,动画类作品的制作尺寸要求最低为720X576(标清作品);上报视频格式为mpgavimp4等,应当特别注意文字等重要内容的安全区规范。

  (七)微电影类作品片长限定在30分钟以内,必须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由真人或动物演出的视频作品。作品画质要求为最低为720X576(标清作品),上报视频格式为mpgavimp4等。

  五、评奖

  作品征集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奖。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设组织奖。

  六、获奖作品的使用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在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作者保留作品署名权和自行使用作品的权利。

  七、 报送要求

  将作品制作成光盘邮寄到吉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邮编130041

  八、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省法制公益广告、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是我省创新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地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的开展。

  (二)广泛动员。要充分调动各专业院校、动漫影视公司和基地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要动员和发动机关、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创作高质量法制公益广告、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参选。要引导广大爱好者积极参与活动。

  (三)运用好获奖作品。要通过电视台、互联网、移动传媒等媒体编播获奖作品,充分发挥好获奖作品的普法作用,不断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

  各地各部门将组织活动情况及时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刘国君

  联系电话:0431-8890541018504306076

                                           吉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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