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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5+4+3”模式  提升农村普法实效

——吉林市“六五”普法成果之舒兰篇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16-09-26

  近年来,舒兰市积极探索普法的新路子,大力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开展农村普法“5+4+3模式,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强化“五个”普法阵地,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一是法治宣传标语牌成为全市普法的新名片。为巩固“六五”普法成果,打造“七五”普法宣传环境,今年我市投入6万余元在舒兰市城区四个出口及各乡镇主干道路口制作了12块带有鲜明地方特色背景的大型户外法治宣传标语牌,通过法治宣传标语牌让过往车辆行人感受到了舒兰良好的法治已经融为城市建设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  

  二是固定法治宣传栏成为群众驻足的新街景。针对城区广场人员流动性大、聚集程度高的特点,我们在城区幸福广场和文化广场设立了两块大型法治宣传栏,通过带有浓烈法治色彩的漫画、鲜明生动的“以案释法”案例以及脍炙人口的普法诗歌有效地宣传了法律知识,同时在舒兰一中、舒兰市第二实验小学门前还建立了普法宣传一条街,形成了“候车学法”、“锻炼学法”、“走路学法”的局面,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目前,全市100多家单位、20个乡镇街、210个村以及31个社区共建立固式法治宣传栏310个,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现在全市大大小小的宣传栏前成了群众的“驻足地”。  

  三是“普法超市”成为村民活动的“新去处”。今年以来,我市依托“司法行政工作站”成立了“普法超市”,共配备法律书籍10000册、播放法治光盘2000多次,并通过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初步形成了“法律问题有人询,法律图书有地看,法律学习有处去”的农村普法新格局,“普法超市”成了农村居民的“新去处”。  

  四是文艺演出普法队成为法治宣传的新选择。舒兰市文工团是我市独有的一支专业演出团队,该团队本着“文艺演出和法治宣传”相结合的理念自编自演拉场戏、小品、二人转、单出头、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寓教于乐地宣传法律知识,收到了文艺下乡、法律下乡的“双赢”效果。同时我市依托村居原有的业余文艺演出队伍建立了3支由村民(居民)组成的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在每次演出前都要打出法律宣传标语宣讲法律知识,让农村居民和社区居民在娱乐中学法、在家门口学法。  

  五是广场舞普法成为群众普法的新风尚。广场舞爱好者具有贴近生活、时间充裕、人数众多的优势,目前,已有 400余名广场舞爱好者成为普法志愿者,我们将装有法律宣传单、普法宣传册的“普法大礼包”发放到普法志愿者手中,他们在休闲娱乐过程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并带动和影响周边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同时在广场舞开始前,市法宣办定期组织人员到广场搭建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广场舞普法”的形式将健身活动与法治文化相结合,有效地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二、构建“四个”宣传平台,创新基层普法形式  

  我市积极尝试利用网络、微信、电视等新型媒体手段开展基层普法教育,解决了传统媒体宣传单项性的弊端。  

  一是普法网拓宽普法宣传途径。针对农村计算机普及率逐年攀升的现象,2015年初,我市开通了舒兰普法网,宣传了法律法规30余部,为做到“法律宣传便民及时、法律学习与时俱进”今年我们及时上传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10余部,通过举案说法宣传法律常识20余次,群众通过浏览网页查阅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普法网建起了与群众沟通互动的平台。今年上半年,舒兰普法网的日点击量已超百余次。同时,我市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28家单位分别设立了部门普法网站,各网站实行专人专线服务,让网民享受到一对一、点对点的人性化服务,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为群众答疑解惑,实现群众沟通“零距离”,上半年全市各网站累计点击率高达60万余次。  

  二是微信公众号延伸普法宣传视角。随着微时代的来临,微博、微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市充分利用微信传播“篇幅小、传播快、范围广”的优势,开通了“舒兰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目前共发布法律宣传相关信息30篇,宣传法律法规常识52次,市民浏览量近万次。今年5月份,舒兰市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微信公众号开通后, 我们又发布涉及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人民调解服务指南、合同纠纷案件地域管辖、农村土地确权相关法律知识、非法集资等内容的消息6期。微信普法的模式得到了我市广大群众一致认可和好评。  

  三是“法律视角”专栏活化普法宣传形式。广播电视媒体具有覆盖面广、亲和互动、沟通便利的明显优势,今年,我市在舒兰电视台开设了“法律视角”普法专栏,邀请我市知名律师,通过主持人和律师互动答疑和“以案说法”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全市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辨识能力。《法律视角》栏目提及的法律问题成了广大群众茶余饭后谈论的“小话题”,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是远程教育平台增强农村普法实效。目前,我市远程教育已经实现了“村村通”,借助村居远程教育平台我们不定期的对村居干部、普法骨干、村民进行法治教育。村居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和多媒体播放普法栏目剧、普法宣传片,不断增强了村居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创新“三个”普法载体,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一是依托“百姓说事点”,打造普法宣传亮点。2012年,我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百姓说事点”,引导群众有事来“说”事,“说”事止纷争,全面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员定期到“百姓说事点”,用农民自己的“大实话”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学法用法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保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百姓说事点”的成功经验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还被列为吉林省依法治省重要内容。目前已为“百姓说事点” 提供各类法律书籍、宣传册10万余册,农村科普类书籍5万余册。同时,还利用“说事点”组织群众开展以宣传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文体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  

  二是建立“农家法治文化活动点”,提升农村普法水平。为解决农村应普对象难集中、普法骨干难培养、宣传内容难普及“三难”问题,我市在天德乡石庙村“农家法治文化示范点”试点成功后,依托“百姓说事点”在全市建立了238个“农家法治文化活动点”,在点上悬挂或张贴体现法治文化内容的宣传标语、宣传挂图、宣传栏板等,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并在活动开展前宣讲1-2条法律知识。通过开展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纠纷、宣传法律知识、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真正发挥了宣传法律知识、交流科技信息、组织文体活动的功能,使农村居民在轻松的环境中感受到法律宣传氛围,学习到法律知识。  

  三是制作法律知识手册,提升对农普法水平。通过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步提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常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是法治宣传图书种类繁多、内容枯燥、又不便携带,加上农民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我局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甄选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法》、《种子法》、《信访条例》、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法律知识50余条,精工细作,编印了农民法律知识“掌中宝”暨农民法律知识实用手册3万册,配合“送法下乡”活动和“精准扶贫”工作免费发放到农村和社区居民手中,做到了法治宣传手册“随处有,随身带,随手翻”。目前,在“百姓说事点”“村(居)一站式服务大厅”等群众经常聚集地,“掌中宝”已经成为农村居民、社区居民回家的必带品。现在,每当遇到日常法律问题,人们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翻一翻“掌中宝”,在“掌中宝”中寻找法律解答,不知不觉中农民法律知识“掌中宝”成为了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的“枕边书”。  

  总之,我市通过“5+4+3模式,全市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基层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来源:舒兰司法局  


责任编辑: 吉林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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