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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贫困村”到“示范村”的法治蝶变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26-09-17

从“贫困村”到“示范村”的法治蝶变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村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典型案例

 

【引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司法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层法治建设成效经验宣传的工作安排,长春市九台区司法局系统梳理总结马鞍山村法治建设实践经验。马鞍山村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探索出一条以法治建设引领乡村振兴的特色路径,其经验做法对同类地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摘要】马鞍山村位于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曾是省级贫困村。在村党总支带领下,该村于2017年底摘掉贫困村帽子。2021年,司法部、民政部命名马鞍山村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该村先后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国家级环境整治示范村、全国文明村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近年来,马鞍山村坚持党建引领,以法治思维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以法治方式护航产业发展,以法治文化浸润村风民风,实现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九台样本”。

一、背景情况

(一)地理区位与资源禀赋。马鞍山村地处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长吉经济带中段,长吉公路、铁路纵贯全镇,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生态环境优越,自然资源丰富,全镇森林覆盖率达46%,其中镇区森林覆盖率为88.5%。近年来,该村不断引进资源开发建设马鞍山田园综合体项目,引进旅游企业打造特色民宿项目,40集电视连续剧《鲜花盛开的山村》在此拍摄。以田园综合体为主导、以美丽乡村为环境依托、以游客服务中心为集散枢纽,建成了区域性乡村旅游产业链条,打造出都市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从过去的“泥土村”变成了如今的“鲜花村”。

(二)发展转型与法治需求。马鞍山村曾因矿山开采而闻名,随着资源逐渐枯竭,村子一度陷入发展困境。在村党总支的带领下,2017年底摘掉了省级贫困村的帽子。随着乡村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外来游客增多、经营主体增加、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土地流转、劳务合同、游客纠纷等法律问题日益凸显。村民法治意识相对薄弱,依法维权能力不足,矛盾纠纷化解手段单一,基层治理面临新挑战。如何以法治方式规范产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权益,成为亟需破解的课题。

(三)创建契机与目标定位。2019年,马鞍山村被命名为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1年,司法部、民政部部署开展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吉林省17个村(社区)榜上有名,马鞍山村位列其中。九台区将马鞍山村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下沉基层,着力打造法治乡村建设样板,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法治乡村建设根基

一是建强村级组织。马鞍山村党总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抓党建促发展,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村“两委”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党总支书记赵世龙具有较好的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调解经验,是马鞍山村远近闻名的“法律明白人”。该同志政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法治常识专、群众口碑好。

二是落实“一约四会”机制。以落实“一约四会”(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为抓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扎实推动群众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发展。制定完善“做文明村民、创美好家园”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组建综治中心组织机构,制定综治中心工作制度、综治中心工作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村、屯、社、人。开展乡风文明、学法守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治理铺张浪费、薄养厚葬、赌博、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通过“宣传+”“议事+”“产业+”等“六+”工作模式,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的深度融合。

三是深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重大事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深化“无讼村屯”创建,构建源头治理新格局

一是府院联动推进诉源治理。九台区人民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服务马鞍山风景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将马鞍山村培育成为“无讼村屯”。为持续推进“无讼村屯”建设,九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到马鞍山村开展“无讼村屯”签约仪式活动,使当地“无讼村屯”从1个增加到4个,迈出从“点”到“面”的第一步。通过法官和村民群众的直接协调联系,让群众“事有地儿说,理有地儿讲,矛盾有人管”,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二是建立多元解纷协作机制。沐石河人民法庭紧紧抓住“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契机,积极邀请村委会、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纠纷化解,由“单打独斗”转向“联合作战”。2023年8月设立九台法院驻马鞍山景区便民工作站,打造“从源头化解景区游客矛盾纠纷、为旅游纠纷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理念,切实保障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形成诉源治理合力,优化九台旅游法治环境。同时设立巡回审判点,2023年主动参与社会治理5次,开展普法宣传3次,进行巡回审判8次,确保辖区内无民转刑案件和涉及群体性信访案件。

三是成效显著。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诉讼发生,同期一审收案数量慢增长、负增长态势明显。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格局。九台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司法服务、诉调对接、法治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服务功能,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其他领域的“无讼”建设。

(三)推进普治融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成九台区马鞍山村法治文化广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讲,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普法解读。法院干警结合审判实践,围绕“如何为乡村特色产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如何通过诉源治理减少涉农纠纷”等问题,通过送法下乡、以案释法、司法建议等方式,为乡村产业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二是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赵世龙同志2012年以来一直在村里从事民事调解工作,2022年1月被全体村民选举为马鞍山村村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他带领村“两委”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增强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利用区位优势大力开发旅游资源,以“法治建设”推动“乡村稳定”发展,让“绿色资源”成为“经济资本”,拉动村集体经济不断增长,带动村民持续稳定增收,社会秩序稳定,村民安居乐业,先后带动村民创业23户,安置本村村民就业180余人,全村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2021年11月当选九台区委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代表,2023年1月获得吉林省“百佳书记”称号,2023年9月国家新华网对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事迹进行了报道。

 

三是坚持普治融合。将普法宣传融入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在调解中普法、在服务中育人。九台区人民法院深入马鞍山村开展“守护生态家园 共建生态乡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法官干警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现场解答村民咨询的法律问题。引导村民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环保理念,争当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随后,村党总支书记与法官干警就生态旅游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共商对策、共护绿水青山。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以法治护航产业发展,实现法治与经济互促共进

一是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形成诉源治理合力,优化九台旅游法治环境。九台区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搭建企业法治维权绿色通道,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政策宣讲,精准排查法律风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法律服务嵌入产业链。依托九台区“1+18+308”三级智慧法务体系。2025年3月,“长春市九台区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创新嵌入AI律师解答模块,并接入深度求索(DeepSeek)法律大模型,实现响应速度、解答精度、服务维度三大突破。平台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智能法律咨询、业务申办查询等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为马鞍山村乡村旅游、民宿经营、土地流转等产业活动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截至目前,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168件,受理法律援助94件,办理公证370件,平台为21156人次提供智能咨询,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45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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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实现法治与发展双赢。在法治护航下,马鞍山村抓住“三块地”改革试点机遇,把旅游资源整体“打包”,通过政策优势吸引“氿遇山居田园综合体”“如美乡村特色民宿”等文旅产业项目落地,带动村民共同发展,探索出“改革聚资本”模式。从泥土村变成鲜花村,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农饮改造等工作,对域内5.9公里长小南河进行疏浚整形、岸堤绿化、卫生清理,打造了集街村亮化、健身场地、自然景观等设施于一体的文化广场。文旅项目有六大园区,先后获得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荣誉。马鞍山村文旅产业蓬勃发展,实现了从省级贫困村到全国示范村的华丽蝶变。

(五)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动作用,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在九台区司法局统筹推进下,全区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925名,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开展主题普法宣讲84场次。九台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依托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智慧法务体系,建强九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年提供智能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450余份。整合多方力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马鞍山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全区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赵世龙同志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7月,村民陈某和林某因宅基地产生纠纷,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陈某妻子精神病发作就医半个多月,林某妻子受伤就医10余天。经公安部门协调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赵世龙主动出面了解纠纷产生原因,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宣传政策、讲清法规、明确宅基地划分原则,有理、有据、有度地打了一张感情牌,使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各让出50公分作为双方公共出入通道并种植花草,圆满化解了邻里矛盾,既美化了环境又促进了邻里感情。2022年4月,村民黄某驾驶摩托车与杨某的拖拉机追尾相撞,致黄某当场死亡,双方就赔偿金数额产生争议。赵世龙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并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村民代表组成调解小组,通过“有理大家评”方式,按照学法律、讲道理、论乡情的步骤,逐步化解双方矛盾焦点。赵世龙常说:“村里要发展,稳定是关键。稳定了,才能加快乡村振兴跨越式发展。老百姓遇事儿找法、办事儿依法、解决事儿靠法,村里就和谐稳定多了”。

三、经验启示

(一)党建引领是法治乡村建设的根本保证。马鞍山村的实践证明,只有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法治建设全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正确方向,凝聚起推进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

(二)普治融合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普法不是孤立的工作,必须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马鞍山村将普法宣传融入矛盾纠纷调解、产业发展服务全过程,在解决问题中传播法治,在服务群众中培育法治信仰,实现了普法与治理的良性互动。

(三)源头治理是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通过“无讼村屯”创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源头,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四)法治惠民是法治乡村建设的价值追求。法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让群众得实惠。马鞍山村以法治方式保障群众权益、护航产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久久为功是示范创建持续见效的重要保障。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非一日之功。必须保持定力、持续用力,在巩固中提升、在提升中创新,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结语

马鞍山村从省级贫困村蝶变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是九台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下一步,九台区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广马鞍山村经验做法,以法治建设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九台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 吉林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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