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是典型多民族聚居行政村,全村幅员面积9.8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小组,户籍502户2200人,其中朝鲜族占48%、满族占15%,各族群众共居共业、相融共生。近年来,朝阳村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把民主法治建设同民族团结进步、民俗文化传承、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深度耦合,持续擦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金字招牌,先后斩获全国文明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村等多项国家级荣誉,基层治理效能持续释放,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抓实自治基础,让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人翁
朝阳村牢牢抓住村民自治这个根本,把民主议事、民主决策贯穿村庄治理各环节全过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对村集体重大项目落地、集体资产处置、文旅产业规划、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全部履行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完整程序,将每月10日定为村务公开日,决议结果、村务财务、项目资金全部及时公示,切实保障全村各族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近三年累计通过民主议事确定产业项目12个,处置集体资产8项,全部做到程序完整、公开透明,未发生一起因村务决策引发的群众质疑。

立足多民族聚居村实际,组织党员代表、各族村民代表、乡贤能人共计42人,共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民族团结和睦、邻里守望互助、移风易俗、文旅经营自律等内容纳入条款,同步完成合法性审查、村民大会表决备案,还将规约提炼改编为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三字经”,用接地气的民间公约约束规范群众言行。依托红白理事会明确红白喜事办理标准,严格落实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限定宴席桌数、单桌标准,有效遏制大操大办、高额随礼陋习,切实减轻各族群众人情负担。
科学划分7个网格治理单元,择优吸纳少数民族骨干、老党员、乡贤等28人充实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队伍,把议事协商阵地延伸到网格、农户庭院,建立“流动说事点”,线上依托村民微信群收集诉求、线下入户走访倾听民意,实现群众诉求网格收集、一线商议、就地化解,真正做到村里事各族群众商量着办。
二、厚植法治土壤,推动普法宣传和民族民俗双向赋能
摒弃照本宣科式说教普法,立足朝鲜族民俗特色,推动法治宣传嵌入群众生产生活、民俗节庆、文旅研学场景,让法律知识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
高标准建成3600平方米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联动村内民俗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夜市一条街、乡村研学实践基地,打造沉浸式法治文化阵地,将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反诈防骗、土地管理等法律条文转化为宣传栏、漫画展板,实现阵地普法全覆盖。用好百姓大舞台,依托朝鲜族民俗节、农民丰收节等节点,每年开展“民俗搭台、法治唱戏”主题活动10场以上,组建由村干部、法律明白人、文艺骨干组成的普法小分队,用乡土语言、双语宣讲法律知识,编排法治秧歌、法治快板、民俗文艺小节目,把法条融入歌舞表演,年均覆盖群众1200余人次。

创新打造“研学+法治”模式,依托村内乡村旅游研学基地,开设法治小课堂,学生、游客在体验辣白菜、打糕制作等朝鲜族民俗项目过程中,同步学习民族政策、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法律知识。2020年以来,累计承接省内外研学培训班800余期,参训学员6万余人次,实现民俗体验与法治教育双向赋能。同时用好村广播、村民微信群,每日早中晚播放法律小贴士,线上推送普法短视频、漫画案例,打通农村普法“最后一米”,推动各族群众逐步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观念。
三、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调解把矛盾化解在村内
建强村级人民调解室,落实法律顾问每月定期驻村坐班制度,联动辽河源法庭朝阳村巡回审判点,吸纳老党员、各族乡贤、非遗传承人、“五老”人员组建21人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兼顾法理人情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开展矛盾调处工作,打造“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乡贤”多元调解模式。
网格员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排查,紧盯邻里地界纠纷、家庭婚恋矛盾、土地流转、文旅经营劳资纠纷等高频风险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重点面向老年人、妇女群体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近三年累计排查化解邻里、土地、家庭各类矛盾纠纷76件,调解成功率100%,坚持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连续二十余年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实现“零非访”,各族邻里和睦共处,获评“无讼村屯”建设示范点位。
四、以德治润人心,法治护航产业振兴共享发展红利
以道德教化涵养淳朴乡风,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文明家庭、好邻里、最美家庭评选,累计评选文明家庭示范户116户,配套运行道德积分超市,弘扬孝老爱亲、民族团结、守望相助的文明风尚,以德治浸润人心、涵养村风民风。

坚持以法治护航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朝阳村探索“五色经济”发展路径,壮大乡村旅游、民俗研学、夜市经济、特色种养殖产业,2024年村集体收入96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接近4万元。在土地流转、项目合作、集体经营全过程,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审核合同协议,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切实维护村集体、普通村民、经营户三方合法权益。全村累计流转土地3000余亩,落地民宿、研学、夜市等项目,全部做到合同规范、程序完备,没有发生因合同瑕疵引发的集体纠纷。
针对夜市一条街40余家入驻商户,常态化开展商户普法宣讲,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合规经营开展专题普法,规范经营秩序,守护夜间文旅经济。各族群众共同参与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就近就地解决就业岗位40余个,在共建共享中不断增进民族感情,真正把民主法治建设成效转化为乡村振兴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2020年以来累计接待游客2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