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要求,我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印发了《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交通交通运输系统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系统牢固树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行动自觉,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良好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一、突出活动主题,达到学习教育“全覆盖”
把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厅机关各支部、厅直各党委、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党组分别采取集体学习、自学、邀请党校专家司法工作人员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2月4日晚在CCTV1套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焦点访谈”等节目,不断丰富学习手段,交流学习心得,取得良好学习效果。
二、突出创新实效,打造宣传精品
充分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现有媒介,利用新媒体内容生动、形式多样、传播迅速等优势,开辟“宪法宣传周”普法专栏,每天推送“宪法宣传周 ”活动信息。制作《交通强国 宪法做保证》微视频、精心选取央视“今日说法”法治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进行展播,使宪法宣传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
三、突出交通运输特色,形成宣传合力“无缝隙”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结合行业特点,广泛开展进机关、上路面、入企业、进公共交通场站活动。在办公场所、政务大厅、执法站所、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建设工地、交通枢纽等场所连续播放“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视频,投放电子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传单,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确保宪法宣传周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宪法宣传周 ”期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累计悬挂宣传条幅100余幅,播放宣传公益视频20余个,出动宣传车辆100余辆,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
通过“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提高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宪法意识,通过普及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为构建法治社会、法治交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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