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管理局,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市(州)司法局,省直各监狱、劳教所,长白山司法局:
现将《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完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司法厅纪委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
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2013-201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厅党委年初确立的“三个服务和推进”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一、 以严明政治纪律为重点,切实加强纪律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全面掌握党章内容,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要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
2.加强政治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干警运用(微)博客的意见,坚决禁止利用互联网等渠道编造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检查,发现违纪苗头应及时提醒和纠正,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各单位、各部门年底前要开展一次遵守政治纪律专题教育活动。
二、以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3.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司法部《实施办法》、省委“六种风气”以及厅党委《具体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厅纪委监察室。
4.继续深化软环境政行风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结办。加大对影响发展环境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查处力度。积极参加“维护农民利益”政行风热线专题节目等活动。
5.严格执行廉政勤政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52个“不准”,严格执行厅纪委、政治部《七条禁令》,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监狱和劳教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三部委颁布的《处分规定》,厅局纪委监察室下半年联合组织一次监狱劳教干警《处分规定》学习考试。
三、 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6.认真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构建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点、以“4+1”监督工作为线、以制度建设为面的惩防体系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督查机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任务落实。
7.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张贴廉政标语、播放专题片、组织讲座培训、廉政宣讲、廉政书画摄影作品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认真开展“三谈两述一函询”工作,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8.切实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罪犯和劳教人员减刑(期)、假释、保(所)外就医、考核奖分等执法工作的全程监督;注重监督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大宗物资采购工作;认真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职责,坚持纪委一票否决制;注重监督监狱劳教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环节,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9.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依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完成年度厅管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资金流向监督,防范资金管理风险。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10.努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各单位要每月将信访、初核、立案及处分情况及时报告,完善案件管理及统计工作。
11.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五权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以减刑(期)、假释、暂予监(所)外执行、考核奖分和服刑(劳教)场所变更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完善刑罚执行和劳教(戒毒)执法制度。建立党委会议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逐步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力运行制衡机制。
四、 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
12.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各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分解明确、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到位。理顺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司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下半年厅纪委将组织由各市(州)司法局、省直监狱(劳教所)、厅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交流经验,促进工作开展。
13.加强履职能力保障。按照上级纪委以及司法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切实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和装备保障等问题。
1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全年至少组织两期业务培训、学习考察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