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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的里程碑——司法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日期:2020-07-30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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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司法部组织召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韩金华、副处长郭红卫受邀参会。会议由司法部执法监督局一级巡视员方军主持,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赵旭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宋钢、吉林市司法局副局长周鑫、四平市司法局副局长陶树鹏、吉林市、四平市、延边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负责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方军同志介绍了《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基本思路、框架设计等内容,同时对统筹推进立法工作进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行政执法监督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聚焦监督范围,对标执法环节,不仅要管行为,还要管结果、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制度建设是根本,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此项工作是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共同的事,人人都是立法者,不仅要总结成功的经验,也要研究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要坚持改革创新,凝聚力量协同发力。打破常规,坚持理论创新,系统归纳取得哪些成效、起到哪些作用、有哪些建议。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最有发言权,也可以借鉴相关监督机关的经验,充实和完善我们的制度体系。

  赵旭东一级巡视员吉林制度建设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国家层面立法的意见建议等做了汇报并简要介绍了我省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方面的情况。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行政执法制度日趋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理顺,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初步构建了监督工作的制度体系,发挥了制度在补短板、固根本、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和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活动,不断提升行政管理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水平,教育和引导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韩金华介绍了《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的立法进程及工作安排;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宋钢、吉林市司法局副局长周鑫、四平市司法局副局长陶树鹏、延边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焦振远结合工作实践,绍了本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经验和做法,提出了有关立法工作建议。

  方军同志吉林省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吉林的法制建设工作有实践、有经验、有成果,吉林省司法厅应当继续关注、积极参与此次立法工作,集聚本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各方智慧,在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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