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6年4月10日10时,在吉林省司法厅一楼会见室,就张瀚仂因存在“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行为,拟吊销其公证员执业证书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吉林省司法厅
2026年3月30日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初审:辛梽铭
复审:马天光
终审: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