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日期:2025-07-02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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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2025630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778时至9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5714日至16日期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717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四、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机关

受理地点

受理电话

长春市司法局

  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长春市司法局一楼服务大厅

0431-85805990

0431-85802564

吉林市司法局

  吉林市船营区光华98号吉林市司法局14组织宣传教育处

0432-69982018

四平市司法局

  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4000四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0434-3657080

辽源市司法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辽源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0437-3278922

通化市司法局

  通化市秀泉路582号通化市司法局

0435-3214261

白山市司法局

  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4028号白山市司法局515

0439-3221751

松原市司法局

  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155号松原市司法局301

0438-2097021

白城市司法局

  白城市文化西路58号白城市司法局四楼信息中心

0436-3569052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司法局

  延吉市天池路4258号延边州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433-2262019

0433-2266607

监督电话:0431-813306260431-81330641

 

                                                         吉林省司法厅

                                                   202572

   

 

 

   来源: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初审:欧阳桂前

   复审:赵显锋

   终审: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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