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办通〔2023〕108号)要求,通过各地组织推荐,经省司法厅初审,现将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4个)
长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处
辽源市司法局复议应诉综合科
延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二、先进个人(3名)
张 雷 吉林市司法局案件综合处处长
鲍丽伟(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
蔡晓蕾(女)通化县司法局副局长
公示时间到2024年1月4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一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918560,81165767
电子邮箱:jlszfxzfy@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
邮政编码:130051
吉林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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