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厅政治部审核、厅党组讨论后,推荐吉林省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家单位参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公主岭市响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宋鸽等21名同志参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
吉林省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永吉县口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双辽市柳条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丰县拉拉河镇福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大安市锦华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延吉市建工街道延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1名):
宋 鸽 公主岭市东三街道响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赵良国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百胜 榆树市刘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楚 现 吉林市船营区致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梁施民 桦甸市金沙镇平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志勇 梨树县十家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黄艳国 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 畅 辽源市西安区涉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戴淑艳 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纪跃林 通化县金斗朝鲜族满族乡金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 斌 临江市兴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徐文生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新房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孙晓辉 靖宇县靖宇镇将军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迤逦 长岭县三团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姜 涛 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民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吴淑媛 洮南市永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 伟 通榆县鸿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陈殿胜 珲春市英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金太虎 汪清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 乐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郑金波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接收反映意见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厅政治部
联 系 人:聂子淇
联系电话:0431-81330368
传 真:0431-81330368
电子邮箱:zxc81330368@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简要事迹
吉林省司法厅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