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明电[2022]9号)要求,经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推荐,同时征求人事、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并经省司法厅领导班子审议通过,拟推荐以下1个集体和3名同志参评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吉林省辽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全国戒毒所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1.宋宇鸿 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院长、戒毒中心医疗主任、四级高级警长
2.徐 飞 吉林省通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科副科长、二级警长
3.赵 天 吉林省长春市苇子沟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卫生科三级警长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如有意见或问题,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可以当面反映、实名书面反映,也可以实名电话反映。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接收反映意见的部门及联系方式: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宣传教育处,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18504306169,电子邮箱:zxc81330646@163.com 。
吉林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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