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吉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远程视频巡考项目保障服务采购公示

日期:2020-10-23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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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2020年度吉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远程视频巡考工作顺利完成,现公开选聘该项工作保障服务运营商。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商务要求具备能够完成招标要求实施能力和安防监控实施经验的企业。

    二、服务内容:在全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次考试期间,完成分布在吉林、长春两地全省第一次客观题考试期间的9个考点160个考场和第二次主观题考试长春地区的考场的监控设备部署、调试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执法普法远程巡查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相关技术保障内容。

    时间要求:第一次考试要在10月30日前,在长春金阳公司指导下完成所有监控设备参数调整和调试工作;在30日中午12:00前全部到达考点,在19:00前完成设备部署调试工作;在31日和11月1日两天,每天6.30到达考场,开机提供技术保障,考试结束后断电关闭监控设备;在11月1日考试结束后,完成所有设备回收。第二次考试,保障时间1天,要求同第一次。试结束后,一周内所有摄像机监控资料录像移交各考区负责人,签字确认。

监控位置:在每个考点、考生入场楼门厅处、专用隔离考场、体温检测通道至少安装1台摄像机,全省共有监控摄像机194台;每个考点部署1台巡查指挥终端部署在考务室;确保所有设备考试期间全程开机,并有技术人员值守。100%实现所有考场监控覆盖、全同步录音录像巡查指挥终端实时与司法部、省厅指挥中心通联互动

图像确认:各考场、考点监控摄录图像效果和范围由各考区确定考场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保障要求:省厅统一提供巡查指挥终端12台、监控设备194套。中标企业负责统一保存1年。按照司法部考试保障要求,在长春金阳公司的指导下,提前调整摄像机参数,并测试联通。组织专人完成考前考点巡查,确定设备部署方案,按照部署考场时间要求完成调试部署工作,并经考场负责人和长春金阳公司技术人员共同确认,确保考场按时封闭。

    防疫要求:参与技术保障人员要全面严格落实省司法厅和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相关要求,提交防疫承诺书,确保吉祥码符合要求。15名技术人员进驻考点和省厅全程参与考务保障服务,提前24小时提交核酸检测证明。

    施工要求:技术保障期间全员佩戴省厅统一配发的证件。所有参与技术保障人员的饮食、住宿、交通、施工等安全由中标企业自行负责。施工工具、调试笔记本电脑、耗材和线材由中标企业自行准备。

三、采购程序拟参与单位派人携带密封报名文件,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服务详细内容、报价和经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文件,在2020年10月26日下午14时到省司法厅参加采购谈判。与我厅组织谈判组谈判,商定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内容,允许二次报价,中标企业要提交合同总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在服务结束后一并返还。谈判组投票确定中标单位。

    四、本项目不接受28万元以上的报价。

联系人:杜钢,电话:0431-81330607。

特此公示。

 

                                               厅科技信息处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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