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落实‘三抓’部署 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

“落实‘三抓’部署 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

辉南县司法局三举措落实“123”工程活动

日期:2017-06-13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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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司法局结合全县实际,整合原有法律服务工作队,增加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眼于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大局,加大工作力度将“123”工程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成立指挥部实行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制。成立工程活动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亲自调度,其他4名副局长、政治处主任分别包保三个乡镇,每个乡镇设一个由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机关干部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各乡镇规模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农村经营组织的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围绕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合同管理、劳资管理、招商引资、投融资、兼并重组等方面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土地确权登记等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法律服务。

二是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组建由局长任组长的法律服务专家组,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大项目,针对立项、谈判、招投标、投融资等重点环节提供法律服务。

组建由主管律师副局长任组长的“僵尸企业”法律服务组。通过担任法律顾问、破产管理人、债权代理人等身份,指导帮助“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避免在退市过程中出现不稳定因素。组建由法治宣传副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治宣传惠企服务组,重点加强对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人员的主题教育培训。组建由主管人民调解副局长任组长的预防调解纠纷稳企服务组,协调在商会建立两家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运行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是开展法律服务对接工作成立5个对接小组,对接辖区内规模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农村经营组织210家,发放联系卡210张,服务团队参与企业咨询论证44次,审查合同2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件,参与谈判7次,代理诉讼15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协调,确定辉白高速公路建设、县区棚户区改造等大项目及亿元以上项目共45家为服务对象,参与2个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4次,审查合同3件。县商会挂牌建立了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处,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制度,随时掌握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运行情况。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落实‘三抓’部署,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80余人次,发放普法手册240册,普法鼠标垫80个,普法围裙80个。已建立企业法律图书角16个。

         (通化市司法局“123”工程活动指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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