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决策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全省政法机关落实省委‘三抓’行动部署、营造振兴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工作现场会”精神,省司法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落实‘三抓’部署 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良好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行动具体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结合深入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搭建丰富有效载体,为推动“三抓”部署落实,服务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推动全省“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助推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提供精准、高效、有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一个“指挥部”,强化服务企业发展的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在省、市(州)、县(市、区)司法厅(局)成立“123工程”活动指挥部。指挥部由司法厅(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要把工程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策部署,拟定并落实推动活动开展的各项具体措施,做好活动开展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确保工程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打通两条“快速通道”,及时有效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涉法问题。
1.打通应急服务热线通道。充分运用“互联网+”网络平台、视频、热线电话、QQ群、微信群等方式,建立服务热线平台,畅通服务热线通道。开展鼠标式、菜单式、订单预约式、网上平台推送式等服务,利用“12348”公共服务热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覆盖,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发挥服务效能。在工程活动办公室设立专项服务热线,及时接听接转对“123”工程活动的法律需求。各级律师协会、公证协会、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设立和公开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及时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2.打通服务发展绿色通道。以省、市律协的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支点,连通律师事务所和服务团队,设立服务企业经营和发展绿色通道。对于涉企法律咨询、律师、公证、法治宣传、司法鉴定、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事务,实行优先安排、优先服务;在竭力为企业提供全面、精准服务的同时,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站、服务示范窗口)打造成为“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保障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调处纠纷等法律服务时效,提升服务企业经营、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搭建“三个平台”,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搭建法律服务助企平台。一是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建立以律师为主体,吸收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建专业服务团队,设立“法律诊所”,深入企业了解法律服务需求和涉法问题。针对企业设立、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合同管理、劳资管理、招商引资、投融资、兼并重组等方面帮助开展法律体检,制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二是组建大项目法律服务团队。省厅成立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专家组,各市(州)和县(市、区)司法局也要成立法律服务专家组,围绕党委政府重视、主导的大项目,针对项目立项、谈判、招投标、招商引资、投融资等重点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对项目实施中易出现的法律风险做出预判,及时提出预防性意见、建议。三是组建法律服务专家顾问团(组)。重点为“一带一路”、“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审查。四是省厅和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设立专家指导组,遴选懂经济、懂国际贸易、懂涉外业务、懂外语的专家律师、公证员,直接服务于省级大项目,指导各市(州)专家顾问团(组)开展法律服务。长春、吉林、延边等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组织专业服务团队,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为长吉图先导区建设提供及时、精准、跟进式法律服务。长春市、吉林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两地法律服务优质资源,为长春新区、长吉产业示范区建设和重点产业聚集发展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五是建立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业务对接机制。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权承包权退出等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法律服务。六是组织律师为“僵尸企业”业主进行《破产法》、《公司法》等宣传讲解。根据“僵尸企业”处置需要,通过担任法律顾问、破产管理人、债权代理人等身份,加强与会计、税务、审计等机构的沟通协作,帮助“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避免在退市过程中出现不稳定因素。
2.搭建法治宣传惠企平台。将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列入“七五”普法重点任务,坚持“点、线、面”结合,加大法治宣传和推动依法治企工作力度。一是重点加强对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人员的主题教育培训。通过举办“法治惠企”沙龙、“依法治企”论坛等方式,组织法学专家、律师等,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授课,帮助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二是深化“法律进企业”,邀请或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走进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高“诚信守法企业”的数量、质量;同时,开展针对性法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务工作者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企业风险防控群”等,及时推送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预警提示,增强法治宣传惠企的实效。
3.搭建预防调解纠纷稳企平台。一是推动在各级商会建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组建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条件。二是与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运行情况,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商会会员关注的热点、难点和“乱象”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三是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介入重大突发事故、企业安全生产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快速响应应急机制,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1日-15日)。省厅研究制定总体方案,并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三抓’部署、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动员部署会,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动员部署。
(二)实施推进阶段(3月15日-11月底)。依托“法律服务助企、法治宣传惠企、预防调解纠纷稳企”三个平台,实施“百千万”计划。
建立100家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市(州)司法局要加强与工商联协调,在商会中建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为:长春24家,吉林12家,延边11家,四平8家,通化9家,白城8家,辽源7家,松原8家,白山8家,梅河口、公主岭各2家,长白山司法局1家。
培训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个市(州)至少培训1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培训。
为10000家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长春3000家,吉林2000家,延边1500家,四平1000家,通化1000家,白城500家,辽源400家,松原600家,白山400家,梅河口、公主岭各100家。
组建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的100个法律服务团队:长春30个,吉林15个,延边10个,四平10个,通化10个,白城6个,辽源4个,松原5个,白山5个,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3家。
每个市(州)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理“僵尸企业”和“一带一路”、“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等组建专家服务团队。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12月)。各市(州)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司法局要于2017年11月25日前,向省厅报送实施“123”工程活动情况年度工作报告。省厅将在12月组成考核组对各地“123”工程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后,省厅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奖励。(注:长白山司法局参加其中的一些具体活动,但不参加考评。)
各地要随时积累掌握活动情况,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每季度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三抓’部署 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重大意义,要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法律服务指导管理部门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开展“落实‘三抓’部署、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大讨论,进一步破除思想障碍,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自觉参与、主动服务、贴近服务、跟踪服务、亲情服务,为推动企业快发展、大发展,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周密部署。各市(州)司法局要根据省厅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同时,要处理好开展工程活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搞好结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证工程活动有效实施和其他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三)整合资源。参加“123”工程活动的职能部门、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搞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要组建不同类型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市(州)司法局要密切与省司法厅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四)量化考核。省厅将建立“落实‘三抓’部署、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绩效考评机制,主要考核各市(州)活动的组织、进展、效果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反馈等情况。各市(州)司法局也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要分解责任、明确目标和完成时限,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其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考核,也要采取量化办法进行。
(五)做好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及简报,积极宣传工程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活动成果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取得实效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