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吉林市司法局着力做好 “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日期:2016-03-04 1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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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印发文件,明确要求。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两会”期间请假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掌控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虚管、不失控。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两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请假,须经市局社区矫正局审批,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二是走访排查,摸清底数。对所辖地区社区服刑人员逐人点验,开展走访排查,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及行为动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都进行了详实的记载。对排查出安全风险系数高的重点人员,建立专门的工作档案,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及责任,做到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还对现有社区服刑人员被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涉嫌犯罪,羁押在看守所、或列为网逃、通缉等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全面掌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底数。 

  三是视频点验,通报整改。利用“市社区矫正信息监控中心平台”,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视频点验工作。总的看,大部分司法所管理较严格,除请假、年龄偏大(65周岁以上)、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未参加视频点验外,极少存在迟到的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视频点验的现象。对存在的个别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地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后,分别以书面形式反馈了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了教育、训诫,集中学习5天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有的地区对问题较突出的司法所长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是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假条须经司法所领导认真审核,审批后要将请假审批表及时上传到监控中心平台。社区服刑人员销假后,应在平台上删除。如有司法所对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假条不及时上传到监控中心平台,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相关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对未上传假条到平台而给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在请假期间重新违法犯罪,造成重大影响的,该所的相关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须解除聘用,建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与党委、政府协调,对司法所长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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