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2016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日期:2016-02-23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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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和保障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依法全面推进水平,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建设“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矫正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1、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在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重点环节上做到执法规范,依法实施。适时组织召开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提升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市(州)、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案件评审委员会,对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考核奖惩、病情复查等工作做到集体讨论、集体评审;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执法工作衔接与协作机制,适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合力研究解决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切实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与考核,实施分级处遇,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规定、接受矫正;加强矫正小组建设,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相应的矫正小组,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摸排及监管安全动态分析,对重点人员及外出人员加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外出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脱逃社区服刑人员追逃行动,以及社区服刑人员涉恐等违法犯罪信息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重点管控和处置等,力争把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全国0.2%的平均水平内。 

  3、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方法。严格落实教育矫正制度,把教育矫正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考核等硬性要求落到实处。认真组织教育学习,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不少于8小时的规定,优化集中教育学习内容,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效果;市(州)级组织开展教育矫正个案评比活动,评选优秀矫正个案;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的规定,多渠道、多形式建立社区服务基地,突出社区服务的强制性、矫正性和公益性;探索完善政府购买专项心理矫治服务模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增强教育矫治效果。 

  4、进一步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切实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根据自身优势发挥帮扶作用,提高帮扶效果。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根本在队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履行非监禁刑罚执行能力,为社区矫正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健全完善专门工作机构。继续推进市(州)、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管理科(处)更名工作,继续支持和鼓励县级探索建立“队建制、片区化、全覆盖”的执法模式,促进非监禁刑罚执行专门机构的形成;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意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工作发展需要,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纳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重点推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力争全省80%以上社区矫正中心投入使用,发挥作用。 

  6、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一线执法力量;加强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注意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做好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在引导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社会志愿者队伍等方面动脑筋、下功夫,总结积累经验,增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7、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建设,各地要分级负责抓好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执法执纪教育;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反恐防恐应急预案及处置,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开展全省社区矫正管理干部岗位大练兵活动,科学设计岗位练兵科目,丰富岗位练兵内容,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非监禁刑罚执行能力。 

  8、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健全落实社区矫正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廉洁意识教育,加强执法作风建设,规范队伍执法行为,严防执法犯法、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确保队伍清廉,执法公正。 

  三、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各项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 

  9、继续探索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继续抓好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推动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制度及动态增长机制。 

  10、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依托吉林省“互联网+司法行政”行动,积极推动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试运行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和社区矫正定位系统,推广移动执法勤务终端、定位手机、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建设覆盖省、市、县、所四级监管电子围墙,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科技化水平。推进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努力实现网上办案,提高执法效率。 

  11、做好社区矫正调研和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全面推进。结合我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10周年之际,各地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我与社区矫正”演讲比赛,充分展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可喜业绩和队伍的精神风貌。加强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区矫正工作舆情,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扩大社区矫正工作影响,提高人民群众认同度和参与度,努力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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