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吉林省司法厅及长春市司法局为司法考试考生热情服务

日期:2012-09-25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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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吉林省司法厅在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坚持以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重大政治任务,在从严治考同时,注重热情服务,把党中央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落实到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工作措施中。

  具体措施是:

  一、省司法厅坚持以人为本,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弱势群体考生,专门出台了人文关怀政策。一是对享受低保政策的考生,凭低保相关证件,免交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今年,长春、四平和辽源三名考生,因持有低保证,家庭生活困难,在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被免收全部考务费。二是对身患残疾的考生,凭残疾人相关证件,减半收取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今年,四平和通化两名考生,因持有残疾证,在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被减收考务费。

  二、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长春市司法局党委精心部署、周密组织、提前排查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种隐患,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为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提供服务。一是为给考生提供交通便利,与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公交公司沟通协调,在考试实施期间确保沿线车辆准时,并适当缩小车格。二是为确保司法考试考点周边交通顺畅,与长春市交警支队及净月大队沟通协调,在考试实施期间,加强了考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疏导。为方便考生确认考点,长春市司法局组织人力,在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附近的轻轨站点、公交车站点,张贴了路标示意图。三是为保证司法考试平稳、安全,与长春市公安局安保支队取得联系,市公安局出动八名民警,加强考场和考点周边治安管理,保证了考场安全、考点周边安全。四是为确保考场电力供应,与长春市供电公司、市农电局多次沟通协调,在考试实施期间,保证了电力供应。五是市司法局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理考场,发现两名考生的身份证、一名考生的物品遗忘在考场,统一集中上交到司法厅,委托省司法厅代为招领。

  三、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校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在两天考试实施过程中,选派80名志愿者,热情接引考生;校方为防止考生生病,影响考试,在医务室和第一、二、三、四教学楼,共派5名校医值班服务,并配备了相应的医疗器材及药品;为给考生节省时间,两天考试的午间,学校职工食堂向考生开放,以自愿为原则向考生提供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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