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1月8日至9日,省司法厅举办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专职人员培训班。
培训采取座谈和授课相结合的互动方式。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参加座谈并亲自授课。她阐述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我省改革试点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重点就我省改革试点工作下步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做了讲授。李晓英副厅长主要讲了四方面内容:第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和保障到位。第二,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即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和信息库建设。第三,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第四,要做好沟通协调指导工作。
我省各市(州)司法局分管改革试点工作的副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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