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

关于廉洁过节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3-10-08 19:02:00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纠正“四风一顽症”、廉洁过中秋节国庆节检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进义厅长的要求,厅纪委监察室会同警务督察处组成检查小组,于929日和30日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省女劳教(戒毒)所、省律师协会、法制信息中心、省信维公证处、省国立公证处等部分直属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作风建设问题特别是公务用车纪律和节日财务纪律进行强调。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思想统一,行动迅速。被检查的几家单位均能够正确认识近一时期中央和省委、省纪委以及厅党委下发的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现实性、紧迫性和重要性,特别是班子成员思想比较统一。国庆节前厅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后,各单位均在第一时间召开全体会议进行传达和部署,对重点环节进行强调,对重要事项迅速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表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带头把廉洁过节工作做好。省女劳教(戒毒)所先后召开三次中层干部会议,对节日期间的车辆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信维公证处先后召开四次领导班子会议,两次全处会议对落实各项廉洁规定进行传达和部署。 

  (二)严肃纪律,明确责任。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以往过节前夕,按照惯例会采取发放月饼、礼品、代金券或者少量过节费等方式表达单位对员工的节日祝福和慰问,今年则严格按照各项规定的要求,一律取消公款过节消费行为。针对以往过节期间,单位联谊吃请等情况,各单位均表示今年过节,公款吃请一律杜绝。省女劳教(戒毒)所对近期相关检查一律安排在食堂就餐。此外,各单位在安排节日期间管理工作上,均反复强调纪律,细化责任,严控公车私用,省律师协会、省国立公证处对所属车辆进行了统一封存。 

  (三)创新方式,温馨过节。各单位节日发放实物、代金券等祝福方式虽然取消了,但是有的单位积极创新方式,营造和谐温馨的节日氛围,让职工感受组织的温暖。法制信息中心在“两节”前夕向退休职工群发节日慰问短信,表达节日祝福,受到老同志的称赞。 

  二、 存在的问题 

  通过监督检查,我们也看到在廉洁过节问题上,一些单位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有的单位虽然能够及时集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各项纪律规定等,但是表现为按照惯例口头布置,没有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或处理办法,形式上略显空洞;有的单位个别人思想上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又是一阵风,刮几天就过去了。 

  三、 下一步措施 

  一是强化认识。通过对重要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检查监督,坚决纠正处理各种违反纪律规定的风气和行为,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是细化措施。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将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具体化、长效化,制度化,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及时提醒抓小抓早。同时,针对各单位没有细化制度的现状,督促其尽快制定完善相应的具体措施,便于日常管理。 

  三是加强宣传。要求各单位认真总结检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正面弘扬和反面警示教育,强化干部作风养成,不断增强廉政自觉。同时,继续严格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提高实效性和震慑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报告。 

 

 

                                                 厅纪委 

                                              2013108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