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

美丽辽源 我们在行动

日期:2018-06-20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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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源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辽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为了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辽源建设6月5日,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辽源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市环保局、市司法局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围绕活动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当天,在市内主要街道,以“美丽辽源·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活动进行集中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同时围绕《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倡议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活动现场通过设立环保咨询台制作宣传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环保布袋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扩大影响力,开展流动宣传。市司法局出动流动宣传车一辆,通过播放精彩的环保宣传动画、公益广告、环保歌曲等,走进社区、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区域进行了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吸引广大市民积极了解、主动参与。

三、结合“法律六进”,推进宣传深度。联合市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反馈社会的形式提高社会影响力。当天,各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也联合县区环保局、司法局在各辖区内主要街道社区设立宣传点,对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进行集中宣传。

四、充分利用媒体,拓展宣传广度。活动期间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平台、微博等媒体,大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扩大宣传面覆盖面。辽源电视台《说事》、《法治辽源》等栏目对活动进行全面报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扩大了受众范围,延伸了宣传触角。

本次宣传活动,全市共设置展板20余块,悬挂、播放宣传标语2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5台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3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有效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使“美丽辽源·我是行动者”观念深入人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来源:辽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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