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在长春举办

日期:2018-09-07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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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班现场

 

 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洪岩主持培训班

 

 省法律援助中心副调研员、综合部主任赵宏伟主持培训班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佳民副庭长授课

 

 吉林大学法学院闵春雷教授授课

 

 吉林大学法学院彭贵才教授授课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嘉良律师授课

 

 培训班现场

 

 

94日至5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在长春举办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本次培训班,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法律援助民生实事,进一步提高全省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吉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分级培训的工作要求,省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律师、参与省高法、省高检刑事值班工作的律师、各市(州)、扩权强县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律师,以及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代表,共9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佳民副庭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闵春雷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彭贵才教授、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嘉良律师分别讲授了《<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若干问题》、《关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解读》、《法律咨询与接待技巧及注意事项》等课程。

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此次培训立足工作实际,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使广大参训人员受益匪浅。培训结束前,省法律援助中心发放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需求评估调查问卷,进行了培训效果评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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