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发挥职能,积极推进有吉林特色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日期:2018-04-03 1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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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01842,省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举行揭牌仪式。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在揭牌仪式结束后,接受了新闻媒体专访——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国家安全厅、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已在77个人民法院、52个看守所和14个人民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实现了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的全覆盖和在人民检察院逐步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的工作创新。

我们在工作站建设方面,统一规范了工作站的标牌指引,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统一了法律服务标准,公示了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的基本信息等,为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了便利。我们根据工作站的法律咨询需求量和律师资源状况,采取了固定专人值班、律师轮流值班和电话咨询值班、网络咨询值班等多种方式,合理安排律师值班。为了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我们严格了值班律师的选派条件,根据律师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业务能力和执业年限等条件,建立值班律师名册,选派具有一定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担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明确规定了值班律师的工作纪律,省司法厅还将参加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情况纳入律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还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建设机制健全、标准统一、保障完善、管理规范的具有吉林特色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到目前为止,全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共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咨询5511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746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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