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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在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中深入开展“走进基层、服务民生”行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开展“走进基层、服务民生”行动。
一是健全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为更好地发挥全市司法行政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拓宽司法行政机关党员服务群众的渠道,长春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村屯,广泛开展结队帮扶、法律服务,为“三农”、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活动,帮助解决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近日,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开展了“送知识、送技术、送温暖、建书屋”活动,首批向九台市卡伦镇双泉村捐赠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图书1455册,书柜4个,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欢迎。预计利用3年左右时间,帮助双泉村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群众喜爱的“农家书屋”。认真落实全市“万户特困户结队救助活动”,与宽城区奋进乡5名特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捐赠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并决定长期进行帮扶;组织党员律师到农安县青山口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帮助农民解决法律难题;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到绿园区合心镇哈达村现场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宣传法律知识,共发放《土地法》、《合同法》、《春耕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知识问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单10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让农民在田间地头享受到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除此之外,长春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分别与部分企业、敬老院、学校以及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扶助活动。净月监狱组织全体民警捐款3600余元,支援湖南、贵州等遭受冰雪灾害的监狱,并对7名困难民警职工和14名患病的民警、老干部进行了慰问和救助。
二是落实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动作用。为更好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服务民生工作中的带头作用,长春市司法局党委专门召开了局及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服务民生,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对服务民生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参与服务民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按照班子成员各自职责分工,层层落实了领导干部帮扶和包保责制,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推动服务民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在此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扶贫助弱送温暖”等活动。市司法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直属单位党委班子成员,以“一对一”或“多对一”形式,分别与市印刷机械厂6名困难职工和局机关12名困难干警结成帮扶对子,定期走访慰问。目前,已向困难职工和干警发放慰问金两万余元,真正让困难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广泛救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为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构建和谐长春、服务民生工作中的作用,长春市司法局注重加强法律援助资源整合,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于2月26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贴近三农、服务民生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实行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司法所联动援助,确立各法律服务机构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99件的业务指标,并全部落实到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中,全市11家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任务为1250件;各律师事务所总体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59件;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总体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90件。对农村低保人员(含五保户)、城市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残疾人、农民工等案件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请求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人身赔偿的申请人等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要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务必做到应援尽援。为确保办案质量,根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市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法律服务监督处、基层处对承办人员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形成贯穿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监控体系。同时,建立工作考核、投诉查处、案件讨论、联席会议、信息反馈等制度,确保援助活动规范运行。3月29日,长春市司法局在朝阳区永村镇“三农”服务中心举办了“贴近三农、服务民生”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由1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场解答村民的法律问题,在永春镇农贸大集现场发放3000余册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