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在长春联合召开全省调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选树100个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00名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我省调解工作成效经验,安排部署新时代新征程全省调解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明伟出席会议,为先进典型代表颁奖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川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家新强调,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构建起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真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围绕深化诉源治理,推动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大格局,继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坚持“年底前实现全省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实体入驻所在地综治中心”任务目标不动摇,同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持续推动各类解纷资源引入诉服中心,实现更多矛盾纠纷消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要努力实现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树立预防性司法理念,推动“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全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推动“类案”治理,将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庭前、解决在庭外。要用好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这一基本力量,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大格局。要做深做实支持指导调解工作职能,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效能优势,加强指导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常态化业务指导通报机制,强化现代科技支撑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共同筑牢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刘川强调,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调解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调解工作的根本遵循。要站稳调解工作的人民立场,坚持把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作为根本任务。要坚持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加快推进我省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做到排查全覆盖、无盲区。要大力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加大对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要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积极开展商事调解、律师调解工作。要努力提升调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要坚持推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资源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形成调解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和访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加快形成衔接互动、优势互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要加大保障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会议由省法院副院长赵东巍主持。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健传达了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吉林省司法厅关于选树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对100个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00名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扬。6个单位和个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选树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代表,各市(州)法院、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长白山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梅河口市法院、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各市(州)调解协会、律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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