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厅内要闻

厅内要闻

吉林省司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

日期:2020-04-14 09:24:00
来源:
字体显示: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

4月13日下午,吉林省司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毅主持集体学习会并讲话

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毅主持集体学习会并讲话

张毅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时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把脱贫攻坚要求贯彻落实到包保帮扶的具体工作实践当中,咬定目标,一鼓作气,努力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可持续,坚决完成脱贫攻坚的光荣使命。要聚焦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司法厅包保帮扶工作任务。要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司法厅部门职能优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进一步强化包保帮扶措施,持续强化各项帮扶项目实施,积极开展特色帮扶活动,大力加强驻村党的建设和驻村工作队建设,坚决完成司法厅承担的各项包保帮扶工作任务。要持之以恒、持续发力,不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要在司法厅包保的两个村实现全部脱贫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措施,坚决做好扶贫成效巩固提高。要坚决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已经脱贫退出的贫困户,根据其短板弱项帮助其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助力两个贫困村如期可持续进入全面小康,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包保扶贫的优秀答卷。

张毅在围绕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时指出,近年来,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在此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胸有大义,积极担当,不怕艰险,英勇无畏,展现了良好精神风貌,推动厅直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张毅强调,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学习贯彻规定》的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责”字当头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建章立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尤其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和实施。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把学习贯彻《规定工作落到实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专题议党、定期议党、民主生活会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选拔适应厅直系统党的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需要的好干部。加强基层党支部工作深入开展“三看四比五带头”专项行动和党建质量提升工程暨星级达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学习贯彻《规定取得实效。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学习形式、注重责任落实,紧密结合部门单位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确保《规定》精神落地落实

党组成、副厅长赵旭东研讨发言

厅党组成、副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冯刚研讨发言

党组成、副厅长庞佳研讨发言

党组成、政治部主任徐淑红研讨发言

                    

                                厅二级巡视员赵成杰研讨发言

                        

                       厅机关处(室、局)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交流发言

                   

                           厅驻包保帮扶贫困村第一书记交流发言

党组成、副厅长赵旭东,厅党组成、副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冯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庞佳,党组成、政治部主任徐淑红参加会议并作研讨发言。厅二级巡视员赵成杰列席会议并作研讨发言。厅机关处(室、局)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厅驻包保帮扶贫困村第一书记作交流发言。厅一级巡视员禹治洪、二级巡视员林松及厅机关处(室、局)、部分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厅机关各处(室、局)、部分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