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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创建刑释解教人员的“流动”基地

     
 

  珲春市司法局创新工作理念,克服地方财政紧缺无法大量投资创建释解人员安置基地的困难,在哈达门镇先行试点,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流动打工队伍”,把一些释解人员和具备一技之长的农民工组织起来,组成一个“流动”打工、自负盈亏的劳动集体,并为他们无偿提供劳动工具,联系赚钱门路,切实从思想上、生活上和工作上给刑释解教人员以关心和帮助,大大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珲春市司法局和哈达门镇司法所对基地开展“一帮一”的帮教活动,确保释解人员的思想问题“不过夜”,让他们真正从思想上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为充分发挥“流动”基地的作用,让“流动”基地真正成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灵驿站和安身之家,珲春市司法局和哈达门镇司法所突出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帮助联系哈达门镇政府、林场、修路施工队等单位,帮助承揽工程,寻找打工出路,创造打工机会。

  “流动”基地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关注、扶持下,已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截止2007年底,“流动”基地已安置释解人员6名,安排农民工5名,完成了84.7晌森林采伐、252晌天然林透光、2.6公里长80米宽的公路清理和16户农家庄稼收割等任务,平均日收入达每人70元。今年,“流动”基地又承揽了珲春林业局400晌植树造林任务。“流动”基地安置的释解人员都已经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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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5-29 10:20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司法厅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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