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再学习、再对标、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
一是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狠抓“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措施》,编制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共性清单》《简明读本》,开展“市、县委书记谈法治”系列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压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跟踪落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强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累计有98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述法,基本实现了“应述必述、应述尽述”目标。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研究制定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五中全会部署的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及责任清单,做到改革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验收。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审查完成《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1部,着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二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审查办理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法律事务,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市(州)政府规章7部、市州及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14件、法治建设重大举措14件,有力维护法治统一。三是高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政策专项清理,累计修改、废止省(市)政府规章14部,修改、废止、失效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03件。
三、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文化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等7个综合行政执法领域、56项赋权事项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累计培训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2万余名,着力巩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全覆盖。推进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二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17个重点执法领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45个,推动建章立制252项。研究制定《吉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具体任务清单》,明确3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197条具体措施,取消、调整罚款事项33项,着力解决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小过重罚、畸轻畸重等问题。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民营企业法治建设三年行动,成立吉林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权益法治保障机制。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优化完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解力度,全省累计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06件,为企业挽回损失7700余万元。
四、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一统筹两融合”吉林特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出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标志性媒介“虹厅发布”,有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性宣传、群众性推广,上线以来浏览量近52万人次。试点运行“吉法福”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统筹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服务性能,促进机制衔接、业务协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累计提供法律咨询34.7万人次。二是扎实开展便民法律服务。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提升公证服务质效。深化“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百千工程”,全省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1531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7万件。积极应对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名人数同比增长14.5%、首次突破2万人的新形势,高质量完成考点考场设置、考前信息引导、考中安全组织、考后资格审核等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涉企专项法律服务。开展“法润吉商、共‘营’未来”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护航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凝聚普法“润”企、调解“和”企、咨询“惠”企、公证“助”企合力,累计组建法律服务团队320余个,为企业“法治体检”220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2.5万余件,开展法治宣讲1700余场次,调解劳动争议、生产经营、合同等涉企纠纷1.7万余件。
五、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研究制定6个方面36项工作措施,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8558件,同比增长112.1%,是2022年案件量的4倍,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初步显现。与省法院召开首次“院厅”工作交流会商会议,就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等7方面形成合意。二是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与省法院建立“院厅”会商机制,建立诉调对接调解组织140个,410名人民调解员派驻人民法院、法庭,覆盖率达40%以上,着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劳资、土地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领域,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1.6万余件,有力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传导、上行外溢。三是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举办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近2000场次,开展法治巡演15场,放映法治电影1.6万场,观影总人数800余万人次。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施“1+1+N”法治筑基行动,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扩员提质、全面覆盖。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一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制度供给相对不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还需持续发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持续用力、加快解决。
2025年,吉林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结评估,科学谋划“十五五”期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举措;加强对行政立法的统筹协调,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行政立法实效;健全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的整体监督效能;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一统领、两融合”吉林特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吉法福”“吉法智”“虹厅发布”等法律服务载体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和公正的法律服务;统筹做好“八五”普法评估验收和“九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快培育具备涉外服务能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努力打造一批吉林涉外法律服务品牌。
来源:法治调研处
初审:赵蒙
复审:刘竹青
终审: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