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法治督察

法治督察

省委依法治省办集中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察指导工作

日期:2023-10-13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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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8月28日至9月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省委督查室、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组建由副厅级领导带队的3个督察指导组对全省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所辖的18个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实地督察指导督察指导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个别谈话、实地查访、暗访调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区专项整治组织推动、线索收集、自查自纠、问题整改、信息宣传、建章立制、案卷评查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总结各地经验成效的同时,注重问题导向,严督实察各地存在的组织推动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充分、条块结合不紧密、查纠整改不主动、氛围营造不浓厚、工作实效不突出等问题,督促抓本治源、真查实改、立行立改。

       督察结束后,省委依法治省办向各地区书面反馈了督察指导意见,肯定工作成效,指出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六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重要工作部署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自觉行动。下大力气解决个别地区和部门存在的统筹不力、落责不实、问效不够、机制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要坚持块上统筹,当好条线工作的纽带和节点,确保整治工作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沉疴积弊的“清零”换来执法理念的更新、执法方式的优化、执法效能的提升和队伍面貌的彻底改观。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全力推动查纠整改工作,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实化整治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坚持“见人见事”,实行挂账管理、质量审查、动态销号。切实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注重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及时将有效的工作举措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常治长效工作机制,用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解难题,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开门搞整治,多渠道收集社会各方面反映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加强专项整治宣传,持续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客观地向社会反映专项整治的有力举措和扎实成效。进一步抓好统筹结合。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开展主题教育和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相结合,与全省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全面审视工作成效、检视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把整治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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