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至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督察组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并于2022年1月27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各级力量,全面有序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省委书记景俊海同志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会上代表省委依法治省委作表态发言,并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整改工作机构,全面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问题整改工作体系。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积极发挥部署推进、综合协调、督办落实职能,牵头协调各有关地区和省直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先后3次组织召开省直相关部门、地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办和省司法厅有关处室专题会议,围绕督察反馈问题反复协调沟通,征求意见建议,研提措施办法,形成了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审定后,报请省委依法治省委领导同志批准并印发实施。
三是紧盯序时进度,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针对全省上下全力抗疫、整改工作相对迟滞的实际,积极抢抓工期、加快进度、克服困难,按照“五化”工作法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形成整改任务台账,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方式,进行集中整改。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督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省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目前,全省各有关地区、部门截至5月底前应完成的“建立健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制度机制”等20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提前半个月得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