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简称“三项规定”)。
6月25日,按照工作安排,法治督察处将2019年第二季,各地区落实“三项规定”工作情况向司法部进行了统计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