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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创新载体 培育法治文化
 
吉林普法网 来源: 吉林普法网 日期:2013-11-12

东辽县创新载体 培育法治文化 

    

  “六五”普法以来,东辽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教化和引导功能,创新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体现法治文化,在法治实践中体现法治文化,努力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建立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健全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负责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六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法治文化建设领导责任制,在《东辽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东辽县“法律六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及实施办法》中,进一步规定各部门培育法治文化的职责和任务。

 二是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在县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做到工作经费多列支一点、财政多支持一点、社会多捐赠一点、市场多运作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保证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得到落实。一年来,全县已经在法治文化建设上累计投入200多万元。 

  三是建立资源共享整合机制。充分发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建立“共同参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有序”的法治文化建设联动机制。全县各相关部门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呈现主体多元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最大化,在建设资金、人员场地、技术物资等方面相互支持、相互借力,实现了由过去的“单打独斗”向现在的“群英荟萃”转变,从过去的司法行政部门“独唱”到现在的各部门“合唱”的转变。          

  二、培育和打造法治文化生成传播的有效载体 

  一是把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全县51个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利用门厅揭示板、楼道匾额、电子显示屏等宣传人文思想、执法理念和法治精神。县司法局印刷《普法三字经》、《司法行政千字文》,谱写传唱《东辽县司法行政之歌》。组建由全县公、检、法、司的领导干部、党校教师、退休老干部参与的“六五”普法讲师团,根据宣讲教育对象的不同及普法对象“点单”法律需求,采取法制讲座、报告会和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和单位宣讲法律法规。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还采取演讲赛、法律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 

  二是把法治文化融入乡土文化建设。利用东辽县二人转之乡的资源优势,与县吉剧团合作编排制作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治文化下乡”活动。在东辽民间剪纸、葫芦画工艺创作中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题材。收集全县13个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案例,整理出版了《案例百说一》、《案例百说二》投放全县234个村法律图书角,免费发放给农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 

  三是把法治文化融入公众文化传播。在城区主干道、车站、广场、商业区设置公益法制宣传标语,选择合适的建筑墙体,采用喷涂和剪纸画等形式,生动形象弘扬法治精神。投入2万余元,在两个休闲广场设立法制宣传橱窗。在县电视台开辟《家长里短》栏目,不定期播放法制教育案例。与县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开展手机短信普法,在清明节期间群发森林防火提示语,受众面达到10万人次。与县信息服务中心联合,在县政府门户网开辟了“六五”普法专栏;借助县城广场大型LED显示屏,流动播放每月一法。实现法治文化动态传播、流动传播。


责任编辑: 吉林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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